政策法规
韩国“史上最严” 农产品新规将实施或冲击浙农产品出口
发布人: 发表日期:2015-09-18 10:07:37 来源:今日早报

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韩国食药厅(KFDA)颁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和《农药肯定列表制度》。其中,《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将于2016年2月正式实施,《农药肯定列表制度》将于2016年12月起在3年内全面实施。这两部法规提高了进口食品农产品准入条件和口岸检验检疫标准,堪称韩国史上最严。

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将目前韩国《食品卫生法》、《健康机能食品相关法律》、《畜产品加工处理法》等涉及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法令进行了整合,加大了对进口食品安全的管控力度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法规定,建立对出口食品到韩国的海外生产商提前登录制度,强化现场检查;实施海外优秀生产单位注册制度,并根据进口履历及国内外危害情报对进口企业及进口产品区分等级管理;农食产品进口程序划分为预审、通关、流通三个阶段进行全程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由口岸延伸至生产源头。

而按照《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LS)的要求,我国现行使用的大部分农兽药将纳入查验范围。

浙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出口企业,须及时关注相关动态,加强与韩国客户沟通,及早做好应对准备。同时,主动“转危为机”,按照“海外优秀生产单位”注册标准,提早开展申报注册,以便新法规实施后在韩国口岸通关阶段获得更多的便利;其次,应不断提高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从原材料到产品出口的全过程管理,尤其要根据韩方新标准要求科学规范使用农用化学投入品,更好地保障对韩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确保输韩食品农产品顺利出口。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或带有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

2、本网未标有“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的作品均为转载稿,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作者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 绿蓝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63786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23号 技术支持: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邮政编码:100801
建议使用IE7以上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