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析
从美国家庭农场的衰落 看中国家庭农场的未来
发布人: 发表日期:2015-06-09 10:21:29 来源:吾谷网

美国家庭农场破产倒闭、地位衰落是因为地租上升、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农业生产力发展以及政府不均衡补贴等原因。这些导致家庭农场倒闭和衰落的因素在我国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那么不用担心,如果这些因素在中国也存在我们就可以说明家农场在中国的经营也难逃衰运。

家庭农场20世纪在美国就已经兴起,发展到目前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所以考查美国家庭农场发展历史可以对我国家庭农场的未来提供借鉴。

要借鉴美国的家庭农场来研究我国的家庭农场就必须首先明确两国家庭农场的定义是相同的,它们都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家庭经营。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即使有雇工也只发挥辅助作用。二是专业务农。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这使其区别于以农业为副业的兼业农户。三是商品化生产。家庭农场有较大种养规模,是面向整个市场,为其提供商品、具有较强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主体。

美国的农场分为三类:一是我们上面所说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农场;二是合伙制家庭农场;三是以家庭名义注册但是实际上主要靠雇工为主的公司农场或者说是大资本农场。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农场的规模最小,所以我们就以营业额来说明哪些是家庭农场,哪些是大资本农场,即营业额低的就是家庭农场。由于资料可获得性受限,本文提及的美国家庭农场的数据时间距离目前稍远,属于前车之鉴,这些历史数据并不影响到分析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美国家庭农场衰落的表现

第一,家庭农场数量减少。

美国所有农场数量在1935年达到了顶峰有325万个家庭农场,到了1982年美国农场的数量下降到240万个,较战后的1955年减少了3/5,2000年时美国有217万个农场,与美国农场数达到最高峰的1935年相比则减少了近2/3。

这一时期农场减少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是规模较小的农场,100英亩以下的家庭农场减少的最多,从1958年到1998年减幅达66%,因为家庭农场的规模最小,所以可以说明家庭农场数量减少最多,其他合伙制农场和资本农场减少较少;二是完全依靠租用别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佃户农场越来越少,其在19世纪中期占40%左右,1940年前减少到30%以下,50年代以后就只有20%以下了,1999年为11.2%,佃户农场规模都小,所以可以说佃户农场主要是家庭农场。

第二,家庭农场兼业严重,农场主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非农收入。

美国家庭农场中兼营农场增多,表现为农场收入中非农业收入所占的比重增加。1975年,收入在2500美元以下的家庭农场中来自农业的收入为9.2%,非农收入占90.8%,就算年收入在4万美元的家庭农场中也约有60%的收入来自于非农收入,农业收入只占40%。到了1982年,年收入在4万美元的家庭农场非农收入进一步提高到了96.3%。1998年,小农场的收入中,农业收入仅占8%,非农业收入依然高达92%,而同期中型农场非农业收入占46%,大型农场非农收入不足20%,大型农场一般都是资本农场,其劳动力主要来自家庭农场以外的雇工,不是来自于家庭农场自己的劳动。

这说明家庭农场在不断的发展中,单纯依靠农场经营的收入越来越难以为继,不得不靠兼业来增加收入。至此,家庭农场的没落已不完全表现为数量减少,土地保障这部分农民不必流入城市而非农业收入延缓他们的破产。

第三,家庭农场生产工艺化日趋增加。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进入到了农业生产当中,为了提高劳动效率和节约资金有一部分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某一工序,例如育种、收割等。农业生产的工艺化是指从育种到最终产品全部过程的分段专业化。诸如育种、整地、播种、施肥、除草、洒药、防治病虫害、浇水排水、收割、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等工序都可以进行专业化经营。

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美国自从完成了西部开拓,不久就在西部山区与中部玉米带之间实现了繁殖、饲养和育肥的分工,屠宰场、农产品加工厂的发展也有上百年的历史。二战后又发展了专门经由人工授精、孵雏配制饲料、防治病疫、保养牧草、甚至为牲畜打火印等专门企业。

在水果生产上,工艺专业化的发展已为培育树苗、修剪枝叶、浇水、施肥、摘果等工序实现了专业化农业生产工艺化,意味着农场主所做的工作只是农产品生产当中极少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把农业生产过程中全部劳动量都计算在内的话,农场主所做的劳动量要远小于其他雇工所做的劳动量,所以在农业工艺化也就是农业生产分工阶段,农产品的生产已经不能说是主要靠农场主自身的劳动了。从这一点上说其已经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农场。

第四,家庭农场地位日益衰落。家庭农场地位日益衰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农场销售额占所有农场销售额的比重逐渐下降。1964年,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农场销售额占所有农场销售额的比重为76%,1981年,年销售额在4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农场占所有农场销售额的比重降为13%,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农场销售额所占的比重降为34%。

家庭农场土地面积占所有农场土地面积比重不断下降。年销售额在4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农场所占土地面积由1964年的57%,下降到1974年的23%;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由1964年的11.4%上升到1981年的38.2%。
家庭农场雇工人数占所有农场雇工人数比重不断下降。1959年,年销售额在2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农场雇工数占所有农场雇工数的50%,1974年这一比例下降为20.8%;年销售额在4万美元以上的家庭农场雇工数由1959年的50%上升到1974年的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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