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改委: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发布人: 发表日期:2016-01-12 10:09: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8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举行发布会。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要大力发展农业的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吴晓表示,《指导意见》的主线是融合,首选是要推进产业融合的重点,打破产业界限,形成农业和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其次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完善惠农、富农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真正分享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拓展的好处,也就是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根本路径,把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的模式引入农业,用现代理念来引导农业,用现代技术改造农业,从而提高农业竞争力。四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就是市场导向,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同时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策的引导、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这就是一个基本的方向。

他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着力点:

第一,发展多类型的产业融合方式。《指导意见》除了强调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以外,还提出了通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方式,加快建立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的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

第二,培育多元化的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他表示,主要是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服务优势,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特别强调要提高农户对等协商的能力,加快培育农村新兴经营主体,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领办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探索建立新型合作社的管理体系,拓展农民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

第三,创新产业链和农户利益联结模式。这一点非常重要,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的利益联结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强调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合作形式,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者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该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者入股合作社、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者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要与这个利益联结机制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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